机构设置
 

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

  

计划财务处是负责学院财务预决算管理、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如下:

(一)负责建立健全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。

(二)负责编制全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,监督年度项目资金使用及执行情况。

(三)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和财务状况年度分析。

(四)负责日常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。

(五)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及项目决算。

(六)负责工会经费、代管校办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。

(七)参与学院重大经济决策、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。

(八)负责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。

(九)负责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。

(十)负责财会资料的立卷、归档以及销毁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接受财务收支方面审计、检查工作。

(十二)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内设机构

根据《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>的通知》(川建院〔2018〕186号)文件要求,计划财务处内设三个科室,分别为综合管理科、预算管理科及财务会计科,科室职责如下:

(一)综合管理科

1、负责建立健全学院财务管理办法;

2、负责处室信息化建设及管理;

3、负责部门行政印章管理及内部事务处理;

4、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;

5、学院各项收费项目的立项、变更、报批及收费工作;

6、负责票据管理工作;

7、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及项目核算;

8、负责工会经费、代管校办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;
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(二)预算管理科

1、组织制定预算决算管理的有关办法、管理规定和细则;

2、组织年度预算编报工作,明确预算编报的政策依据、标准和具体要求;

3、对各预算单位编制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、评价、协调和平衡,并提出指导意见;

4、负责对经批复下达的年度部门预算进行内部分解、细化经济开支事项,确定预算执行规则,并审核各业务处室预算指标执行申请并公示;

5、负责学院预算日常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;监督各预算单位预算的执行;

6、制定预算考核方案,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;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评价,并将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各业务处室;

7、负责年度决算的编制、审核及公示;

8、负责教职工及学生批量发放业务;

9、负责应税项目的核算和申报工作;

10、负责学院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。


(三)财务会计科

1、原始凭证的预审;

2、德阳校区、成都校区日常账务处理;

3、往来账项的清理;

4、法人代表印鉴章、财务专用章的使用、管理;

5、科研项目、专项资金核算;

6、支票管理、转账业务、公务卡业务、银行回单打印、银行及现金账目核对;

7、会计凭证、账表的审核、装订和保管。